各市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旅游人才开发、培养机制,提高我省旅游人才素质,增强旅游人才的创新能力、市场拓展(竞争)能力和行政管理(经营)能力,充分利用优质旅游教育资源,提升旅游人才的理论素质和学历水平,为我省旅游行业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建设旅游强省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旅游管理人才队伍。经协商,我局委托东南大学开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学位教育。现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名称
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
二、培养方式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学位人员主要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学制三年,每学期相对集中学习一段时间。完成规定课程,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学位。
三、报考对象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四、考试科目
招生考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基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面试。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专业面试由东南大学自行组织。
五、考试时间
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六、报考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招生简章,考生须于7月1日—9日进行网上报名(http://zzlk.nuaa.edu.cn), 并于7月11日—14日至东南大学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照相确认相关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在该表诚信承诺书签名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报省旅游局人教处审核推荐。考虑到网上报名时间较紧,经协商,可于7月11日—14日凭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至东南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详情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1、与高校合作在全省旅游行业中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学位教育是提升我省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高端旅游人才,实施“人才强旅”,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地区和单位长期旅游人才培训计划。
2、各地要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力争覆盖到旅游各要素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引导并推荐优秀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方向)专业学位。
3、学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学习、培训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让学员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并积极引导学员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在学员的学习费用上给予大力支持。
4、各地要高度重视报名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保证质量,认真负责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考。
联系人:王剑 杨宏 联系电话:025-83472738、83400720
附件:招生简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
江苏省旅游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