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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的通知
2010-02-10 14:32: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

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苏办发电20104号),就节日期间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问题专门作出了规定。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的现象,保证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的春节。现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原文转发你们,望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等问题。

举报电话:83471848;举报邮箱:jubao@jstour.com

附:《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

 

 

 

 

2010128


附件: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

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

(苏办发电20104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部省属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

元旦前,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先后下发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收送礼金礼券包括购物卡的歪风,保证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的春节,特通知如下:

1、各地各部门近期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苏发20056),并将本《通知》和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总结、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开展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2、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准违反规定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

3、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组织自查自纠,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行为。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已经收受的礼金礼券,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纪检监察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礼金礼券上交的受理、登记和备案工作,统一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兑付上缴国库。

4、金融监管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和查处违规印制、销售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公布举报电话,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和拒不纠正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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