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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二季度江苏省旅游投诉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0-08-12浏览次数:字号:[ ]

江 苏 省 旅 游 局 文 件

      

苏旅质监[2010306

 

2010年第二季度江苏省旅游投诉情况公告

 

根据全省13个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受理投诉情况的统计汇总,2010年第二季度全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共接收到各类旅游投诉179件,正式受理169件,当季结案164件,结案率为97.04%。第二季度投诉基本情况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共受理投诉179起,正式受理169起,正式受理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83.70%;接待投诉游客557人,其中旅游团队游客投诉339人,散客218人,投诉游客总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14.23%。截止期末共有164件投诉处理完毕,结案率为97.04%

类别

项目

总投诉

件数

正式受理

件数

结案

件数

结案率

2010年第二季度()

179

169

164

97.04%

2009年第二季度()

93

92

88

95.65%

2009年同期增长

92.47%

83.70%

86.36%

-

1: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二、三大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受理国内游投诉160件,占全部投诉的94.67%,接受投诉游客536人;出境游投诉有9件,占全部投诉的5.33%,接受投诉游客21人;入境游投诉为0

类别

项目

总数

入境游

国内游

出境游

2010年第二季度()

169

0

160

9

所占比例

100%

0

94.67%

5.33%

2009年同期增长

83.70%

0

107.79

-35.71%

投诉人数(人)

557

0

536

21

2:三大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三、旅游投诉结案赔偿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结案164件,涉及旅游者545人,其中赔偿结案的108件,占已结案件的65.85%,赔偿总金额82129元,获赔旅游者403人,旅游投诉者有效获赔203.79/人。

类别

项目

总数

入境游

国内游

出境游

2010年第二季度(件)

169

0

160

9

已结案件数

164

0

156

8

赔偿结案(件)

108

0

104

4

赔偿结案占已结案件比例

65.85%

N/A

66.67%

50.00%

2010年第二季度

赔偿金额(元)

82129

0

73429

8700

3:旅游投诉结案、赔偿情况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旅行社投诉8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9.13%,占全部投诉的51.48%;对景点投诉37件,占全部投诉的21.89%;对饭店投诉19件,占全部投诉的11.24%;对购物、交通、餐饮投诉各为7件,分别占全部投诉的4.14%;对其他旅游投诉为5件。

类别

项目

旅行社

饭店

景点

交通

购物

餐饮

其他

2010

件数

87

19

37

7

7

7

5

所占比例

51.48%

11.24%

21.89%

4.14%

4.14%

4.14%

2.96%

2009

件数

46

10

24

4

1

2

5

所占比例

50.00%

10.87%

26.09%

4.35%

1.09%

2.17%

5.43%

2009年同期增长

89.13%

90.00%

54.17%

75.00%

600.00%

250.00%

0

4:被投诉对象情况

 

五、投诉案件分类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共受理降低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四类旅行社责任投诉58件,比去年同期的24件大幅增加,占总投诉量的34.32%。其中导游未尽职责29,占全部投诉的17.16%;降低等级标准12件,占全部投诉的7.10%;擅自增减项目9件,占全部投诉的5.33%;延误变更日程8件,占全部投诉的4.73%

类别

项目

降低等级标准

擅自增减项目

导游未尽职责

延误变更日程

其他

2010

件数

12

9

29

8

111

所占比例

7.10%

5.33%

17.16%

4.73%

65.68%

2009

件数

7

6

6

5

68

所占比例

7.61%

6.52%

6.52%

5.43%

73.91%

2009年同期增长

71.43%

50.00%

383.33%

60.00%

63.24%

5:投诉案件分类情况

六、投诉处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关上海世博旅游的投诉比例较大。截至的630,共有涉及上海旅游投诉32件,占国内旅游投诉的20%。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住宿酒店标准与合同约定的不符,旅行社对上海世博所带来的上海住宿紧张等问题估计不足,个别酒店或其预订中介肆意涨价、毁约,致使旅游团队无法按原约定入住酒店,不得已发生降低住宿标准、安排相对偏远酒店甚至要求游客增加费用的违约行为。二是导游安排的离园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因个别游客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游客与导游言语不和引发纠纷,甚至出现肢体冲突局面。

2、导游的责任投诉较多。除与世博有关的导游责任投诉外,因旅游购物引发的游客对导游的投诉也有所上升,如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推销、宣传、承诺的商品质量质价不符等。

七、提示与建议

根据2010年第二季度江苏省旅游投诉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游客:

1、合理安排世博旅游时间,错开高峰,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或酒店预订机构,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以及违约金额。

2、旅游购物均为自愿,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强迫交易。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购买能力,合理选择旅游商品,并保留有关票证单据,以便索赔。

3、针对近期在香港发生的内地游客遭强制购物及行程安排不当的事件,我局制定了《赴港旅游须知》,并要求旅行社将《须知》附于赴港旅游者的出境旅游合同条款内,请赴港旅游者认真阅读,了解香港的相关政策,妥善维护自身权益。

4、暑期是海滨游的最佳时期,建议游客出行前要了解目的地的天气、特产、人文风俗等,并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调整好休息娱乐时间,避免身体不适。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旅游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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